教会“素媛”保护自己
对“性侵儿童”说不,他们正在全力以赴
“女童保护”讲师给孩子们上课 |
“女童保护”讲师给家长们作培训 |
本报首席记者 王索妮
“那位大叔让我给他撑伞。我想过直接走,可我觉得该给淋雨的大叔撑伞,所以我就给他撑了。但人们都说是我的错,谁也不夸我……”韩国电影《素媛》里,善良的小女孩素媛在上学路上为一个醉汉撑伞,结果却遭到了对方可怕的摧残。
现实有时比电影情节更残酷。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的4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达10782起,换算下来,平均每天审结的案件超过7起。注意,这仅是进入司法系统审理的案件量,而社会与学界的共识是:还有大量案件因被害人没有报案而隐藏着。
事实上,这不仅不该被藏着掖着,还应该成为大众必须正视的问题。如何让孩童学会保护自己,勇敢地对性侵说“不”?社会又该如何为儿童撑起人身安全的保护伞?近日,记者走进“女童保护”温州团队寻求答案。
偶然的契机 爱心的集结
眼前的陈晓青留着披肩发,个子不高,举手投足间很是知性温婉。她真诚、会聊天,即便语速不快,仍会每说完一段就停顿片刻,既给听者消化的时间,也像是在为自己积蓄某种能量。
这或许和她的职业有关——身为温州日报记者的陈晓青常常奔波于各种新闻现场,向别人发问;而同时,作为“女童保护”温州团队发起人之一,她也必须站到台前,寻找机会发声,适时接受别人的提问。身份的转换有时会让她稍感不适,但温州人一向敢为人先,她说,只要能让更多人了解“女童保护”的重要性,再难的事情她也愿意去尝试。
陈晓青对女童保护的关注源于同行的一次善举:2013年,全国各地曝出多起14岁以下女童遭遇性侵的案例,同年6月1日,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联合多家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
2015年3月,温州日报原专刊部主任郑祖欣偶然得知这一组织,同为人母的她和陈晓青分享此事并倍感欣喜,“我们也该为温州的孩子做些什么!”就这样,短短1个月时间里,温州日报联合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妇女联合会和温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了“女童保护”温州项目组。随后,社会上包括媒体人、教师、心理咨询师甚至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等各类爱心人士迅速集结,无私地投身到这场公益活动中。今年3月22日,温州团队依托温州市儿童福利事业促进会成立温州市女童保护工作专业委员会,而这也是浙江省首个专门针对女童保护的社会组织。
“你只有真正身处其中,才会明白肩上的担子有多沉。”陈晓青告诉记者,根据“女童保护”的统计,2016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有433起,超过700名儿童受到伤害,相比2015年同比增长了27.35%。而她加入的“女童保护”北京总部微信群里,总会第一时间通报这些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看到这类新闻我就特别难受,有时看到标题就不敢打开,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欢乐的游戏 沉默的女孩
“背心、裤衩和裙子覆盖的地方,是隐私部位”“受他人指使碰触对方的隐私部位也属于性侵害”……在主题为《爱护我们的身体》的防性侵课上,林海津通过和台下学生的互动问答,向孩子们讲述各种自我保护的知识。当讲到“隐私部位”时,一些孩子害羞地低下了头。课堂略显安静,需要林海津一步步引导,但课后,许多孩子和旁听的家长都向她表达了谢意。
和陈晓青一样,林海津也有着双重身份,她是温州市百里路小学的语文老师,拥有着温州市名班主任、温州市教坛中坚等响当当的头衔,同时也是“女童保护”温州鹿城区负责人,是温州地区取得“女童保护”讲师资格的第一人。就是这样一位20多年在讲台上气定神宁的老教师,向记者说起去年的一次经历时,声音还是有些颤抖。
那是一次平常的防性侵课。当课程进行到游戏环节时,所有的孩子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奋和热情,除了一名在角落的小女孩。她静静地坐在那里,若有所思,神情里有淡淡的恐惧。林海津敏锐地察觉到了异样,及时询问了生活老师,得知小女孩此前多次遭受性侵害,而且施害者还是个熟人。
“我原本以为自己上一百堂课也不会遇到一个这样的孩子,但现实是,那还不到我开讲的第五堂课。”由于怕突然介入会对小女孩造成二次伤害,林海津下课后私下找到她,友善地说:“很高兴认识你!现在我们是好朋友了,我希望你以后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找我。”随后,林海津火速联系学校的心理老师,请她长期为小女孩开展心理辅导。直到最近,林海津得到的消息是:小女孩已经渐渐摆脱心理阴霾,开始新生活了。
危险的熟人 滞后的教育
不少人以为性侵孩子的都是陌生人,事实上,性侵孩子的大多是熟人。由“女童保护”发布的《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2013-2016年中,熟人作案比例大,最高数据为87.87%。
“我们没有办法让孩子时刻都处于远离各种伤害的真空中。所以让孩子早点明白,在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可能伤害他们的人、知道什么是性侵害并学会防范,就极为必要。其中,当然包括防范熟人。”陈晓青告诉记者,当讲师在课堂上提出“施害者有可能是老师”时,有旁听教师会表达自己的不愉快。这种时候,陈晓青会用数据说话并坚持自己的观点:“虽然听着刺耳,但必须让孩子明白现实。”
在陈晓青看来,整个社会对性教育还是缺乏足够的认识。2年多来,尽管温州团队中经考核通过的志愿者讲师人数已达149名,开课359节,受益学生达3万多人,但根据《2016-2017年温州最新人口数量统计及人口总数》,温州地区14岁以下儿童的人口总数达135.57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人群,陈晓青说,他们这一群人的努力还远远不够。
好在,在志愿者的积极促动下,温州地区教育部门开始协力推进“一校一讲师”,截至目前,龙湾区已有12所小学拥有了自己的志愿者讲师,其他地区也在逐步推进中。
陈晓青告诉记者,研究表明,性教育的最好年龄是从6岁开始。“6岁是一个界限。这个年龄的孩子可以坦然地接受有关性的启蒙。错过了,如同橡树错过了春天,要花很大的气力去弥补。” 所以眼下,“女童保护”团队也选择进入幼儿园宣传。
法律上的难题 可期许的未来
防治儿童性侵,光靠家长、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的力量是不够的,孩子们更需要法律层面的保护。
在和杭州一墨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娟利的交流中,记者得知,目前我国对于性侵儿童的法律法规相对欠缺,《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的规定大多属于倡导性规范,并无实质性、针对性的规定。而且,虽然男童被性侵的现状同样不可忽视,但在这一点上,我国法律多年未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性侵男童的犯罪仅有猥亵儿童罪予以规制,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依然集中在妇女、幼女。
在赵娟利看来,相比其他国家,我国对于性侵儿童的惩罚并不算轻。以强奸罪为例,起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至死刑。但是,我国对于如何防止儿童性侵案再次发生的法律法规却寥寥无几。“有心理学家研究表明,性侵儿童者再犯率为各类罪犯之首。单纯的惩罚措施不能防止某些犯罪人员重复犯罪,如何通过完善法律制度达到切实有效的预防作用已迫在眉睫。”赵娟利介绍,美国前有性犯罪前科者必须登记在案的《梅根法案》,后有性侵儿童罪犯强制佩戴电子脚镣的《杰西卡法案》,韩国、美国、英国、波兰、澳大利亚更是将化学阉割纳入法律,这些儿童保护措施及犯罪预防措施的力度都是相当大的。
去年6月,慈溪市检察院牵头法院、公安等部门出台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严重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人员,在其刑满释放后或者假释、缓刑期间,通过发文各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公众随时查询。这个实施办法堪称慈溪版的《梅根法案》,一经出台便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赵娟利表示,公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的规定虽然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但地方已有意识地开始试点,未来我国出台相关法律也不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