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一女同住10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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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张修峰 朱思君 王嘉 路余 战宇
时间:
8月23日
地点:
天台法院
“老王白白在我家住了这么多年,现在要他搬出去,他却赖着不肯走了!”原告席上,段女士气呼呼地说道。
这是一起排除妨碍案件的庭审现场,原告段女士起诉老王要求他腾退出屋。然而,随着法庭调查的深入,法官发现,段女士和被告老王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段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有一儿一女,日子过得和和美美。10年前,段女士在跳广场舞时认识了老王,当时,她32岁,老王39岁,还是单身。段女士虽然觉得对不起丈夫,但经不住老王的追求,还是和他发展出了一段婚外情。
交往中,老王渐渐了解到,段女士家庭经济状况不大好,夫妻两人至今还借住在亲戚家。为了在段女士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仗义”,老王大方提出,将自己即将到手的拆迁款给段女士,“钱可以给你,房子也建到你们村去,但是到时候我要跟你一起住新房。”
段女士听完后,心中暗喜:“这不是可以一举两得?”回家后,一番连哄带骗,丈夫接受了她的建议。
之后,老王果真拿出拆迁所得的20万元补偿款,交给段女士建房。房子建好后,老王“顺理成章”地住进了新房。
就这样,老王、段女士、段女士的丈夫和一子一女,5个人,以一个奇怪的搭配方式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10年。
日常生活中,老王会将他收入的一部分交给段女士,而段女士则为他端茶送水,照顾日常起居。
时光荏苒,段女士与老王同住时间长了,激情褪去,关系日渐恶化。前段时间,段女士提出让老王搬离的要求,还到法院提起了诉讼。
“要搬可以,得把造房子的20万元款子还给我!”法庭上,老王振振有词。
鉴于老王在段女士家里居住了10年之久,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段女士返还老王一半建房款10万元,老王则自愿搬出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