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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阿里召开互联网刑事法治研讨会

我省专家:电子证据认定应有所突破

  本报记者 张倩

  本报讯 24日,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组织召开“2017互联网刑事法治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20余名刑事法治领域专家学者就互联网刑事法治话题作了深度交流和探讨。

  记者梳理发现,专家学者的关注点大多集中在制售假类刑事案件量刑标准化以及互联网电子证据采信等方面。阿里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就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对制售假的处罚依据相对模糊,致使案件定性难、定量难。

  对此,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新建议,将制售假的次数或者商品的件数纳入刑法修正案中;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翟浩提出,根据我国国情,在加强刑事处罚力度的同时,国外注重经济处罚的方式也可作为参考。

  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陈德怀和浙江大学社科院副院长、教授胡铭认为,电子证据的认定常常成为一线执法中的“痛点”。胡铭表示,他曾对877个互联网假货案件判决书进行研究发现,在审判实践中,电子证据往往会遭受更大质疑,比如网站上拉出的销售记录中,可能有一部分是通过炒信刷单产生的,这就导致销售数额的真实性存疑。“这就需要我们在鉴定中有所突破,比如发挥好专家辅助人的作用等,另外在直接证据缺失的情况下,是否能考虑将推进责任、说服责任等证明责任加诸被告人,提高互联网制售假定罪量刑成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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