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浙0382民初9327号
余桂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被告余桂锋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93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11711号
黄忠钱、高小芬、黄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诉被告黄忠钱、高小芬、黄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82民初117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5419号
郑少林、叶海燕: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被告郑少林、叶海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12月7日9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3256号
陈天宇、吴奇云:本院受理原告蔡进诉被告陈天宇、吴奇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陈天宇归还借款100000元并支付利息、赔偿律师费7000元;被告吴奇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3258号
吴奇云、陈天宇: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喜诉被告吴奇云、陈天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吴奇云归还借款120000元并支付利息、赔偿律师费8000元;被告陈天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