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黄丽娜等14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17]88号),我省宁波市永欣公证处滕天宇、浦江县公证处盛慧丽等2人已于2017年8月18日被司法部任命为公证员。
特此公告。浙江省司法厅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