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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云和县佳威玩具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云和县佳威玩具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云和县群丰玩具厂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云和县佳威玩具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债权总额为706.69万元,其中本金512.5万元,利息194.19万元。由丽水市隆泰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吴伟锋、张群提供保证担保,由云和县群丰木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所有权及土地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云和县佳威玩具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云和县佳威玩具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云和县佳威玩具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云和县佳威玩具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9-07 2 2017年09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