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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老房如何拆、养老如何养得好……我省“立法日记”页页写满民生

浙江立法,日益契合社会热点回应百姓关切

  本报记者 许梅 

  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为养老发愁,这里大力推进社会化养老,让更多的社会力量托起老人的“夕阳红”;

  当人们在“买买买”时遇到麻烦要维权,这里通过立法保障“放心消费”;

  ……

  翻开浙江厚厚的“立法日记”可以发现,这五年,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浙江制定(修订)近50部法规,修改57件法规,涵盖教育、养老、住房、生态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难能可贵的是,这些看似“高高在上”的法律条文,与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有了越来越高的契合度。立法给浙江老百姓的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或许我们可以从浙江近年新颁布实施的三部法中,窥得一斑。

  老房子征收改造

  居民不“怕”了

  今年7月25日,在宁波海曙区高塘四村住了30多年老房子的居民林师傅,终于松了口气:经现场开箱计票,高塘四村危旧房改造项目,2354户居民中有2287户同意,同意率跨过了90%的“门槛线”。“这下,我们可以换新房了!”在现场等待结果的2000多户居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

  危旧房改造,对林师傅这样的老城区居民来说,一直是“怕并期盼着”:怕的是房子征收改造过程中自己吃亏;盼的是能早一天搬出旧房,住上新房。

  不过,当咨询政策并看到政府公告后,林师傅放心了。根据政策法规,要进行成片的危旧房改造,需要通过投票的方式,且要拟征收范围内超过90%的户数同意,才可以启动下一步征收工作。“改不改,拆不拆,先听住户们的意见,群众基础好了,后面办事自然就顺畅!”林师傅由衷地说。

  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让旧城改造依法依规进行。让林师傅他们安心的,是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通过并公布的一部新法规——《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4年10月1日,随着这部法规的实施,在浙江省内,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从征收决定程序、听证程序,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被征收人的补偿方式等,都有了法规依据。

  “浙江养老”

  上了央视《新闻联播》

  今年8月30日,央视《新闻联播》播出的一则报道,让“浙江养老”在全国出了名。报道称,浙江通过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跑全国。

  上了央视画面的,是杭州市江干区的全国首个“医养护”一体化惠老服务特色街区。这个长2.5公里、总面积2万平方米的开放型街区,不仅整合了辖区的老年活动中心、图书馆、越剧社、康复医院等资源,还以“公建民营”模式在街区内建成杭州首家“嵌入式”微型养老院“颐养苑”,入住其中的老人只要每月交一定费用,就能享受餐饮、住宿、照管、医疗等各项服务。

  如何让老人不仅“老有所养”,还能“养得好”,是我省多年来一直探寻解决的问题。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社会养老服务状况监督中发现,在社会化养老上,很多问题需要以立法的方式来解决。

  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2015年1月25日,条例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以98.7%的赞成率高票通过,成为全国首部由人代会通过的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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