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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7)浙1004民初6983号

  夏法林: 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赵行形、夏法林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截至2017年11月29日)。原告要求被告赵行形偿付信用卡透支卡62456.02元(暂计算至2017年8月1日的本金48414.89元、利息10478.35元、违约金3492.78元、取现费10元、卡年费60元),并支付自2017年8月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违约金;被告夏法林对被告赵行形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由审判长朱丹、人民陪审员陈芳萍、人民陪审员刘树华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11月30日8时5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7)浙1081民初10742号

  陈敏:本院受理原告温岭永峰制革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要求判令你支付货款490000元及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本案举证期限为十五日,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计算,你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民三庭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二O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下午十四时十分在温岭市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温岭市人民法院

  (2017)浙1081民初5264号

  陈荣奇:本院受理原告温岭市台兴煤炭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081民初5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岭市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7年8月25日第11版法院公告栏中,临海市人民法院原告临海市宏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范来荣、陈樟仙、戴良文、孙江娟为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临海市宏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钟鹏、钟有良、杨美云为追偿权纠纷一案,文内“审判员周玲玲”应为“审判员周巧玲”,特此更正。

  本报2017年9月6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7)浙0108民初4135号,黑体字部分及内文被告“广州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欧佩化妆品有限公司”应为“广州市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欧佩化妆品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本报2017年9月6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7)浙0108民初3780号,案由应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开庭时间应为“2017年12月14日14时50分”,特此更正。

  本报2017年8月15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17)浙0302民初8254号,黑体字部分被告“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脸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09-08 2 2017年09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