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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向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发布如下公告:

  1、上述债权我分公司已委托原债权银行继续清收处置;

  2、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9-11 2 2017年09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