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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周丽豪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 单位:元

  根据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周丽豪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周丽豪。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周丽豪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周丽豪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周丽豪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周丽豪

  2017年9月11日

  周丽豪:13676785990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周丽豪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9-11 2 2017年09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