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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注册51个空壳公司 虚开6亿余元增值税专票

诸暨检方对6名主犯和一大批受票单位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何若愚 

  本报讯 开设51个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利,涉案价税合计额高达6亿余元,受票企业多达239家、涉及18个省份,致使国家流失税额达8500余万元。日前,诸暨市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被告人孙某某、郭某等主犯及一大批受票单位提起公诉。

  39岁的孙某某是河南人,2015年9月开始,她与郭某等人在诸暨合作“生意”。这生意不需要什么成本,却利润颇丰:“我们就是拿着上线提供的身份证去注册公司,然后专门用来开票,卖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3.6%左右的开票费。如果营业执照上面有‘加工’两个字,还可以卖到4.5%-5%。公司就通过开票费来赚钱的。”孙某某说。

  莫名被注册成了所谓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这些身份证的主人却对自己在诸暨注册公司当起“老板”的事情一无所知,因为孙某某手中的身份证都是捡来的或者从别处买到的。

  为了避免税务部门的怀疑,他们不断注册新公司,每家公司只开票几个月时间。当市场监管局、国税、银行等部门打电话来核实情况时,这伙人又通过变声、找人顶替冒充等方式蒙混过关。

  就这样,孙某某与郭某等人的空壳公司越来越多,到2016年6月被警方查获时,孙某某等人已经注册51家公司,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活动的公司共34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份。

  目前,诸暨市检察院已对孙某某、郭某等该案的6名主犯提起公诉,此外,立案受票单位30余家,已起诉22家,判决2家。相关受票单位负责人均表示愿意作进项税额转出,部分受票单位已主动作进项税额转出,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

  办案检察官提醒,君子求财,取之有道,一些企业为了不缴或少缴税款,在进购原材料时追求低价,以不含税、不开票的方式购买原材料,到了需要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又发现没有进项发票可以抵扣税款,于是通过买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给自己“节约经营成本”。这些意图通过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少缴税款的经营者,不但需要补足应缴税款,缴纳罚金,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而那些设立空壳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分子,最终也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刑罚。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注册51个空壳公司 虚开6亿余元增值税专票 2017-09-13 2 2017年09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