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惊喜! 拖了15年的欠款终于拿到了
西湖法院“回头看”让执行终结案件不沉睡
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讯 家住杭州市西湖区的沈大伯怎么也没想到,法院近日竟给他送来了一份不小的惊喜:在距离申请执行的案件程序终结了近15年之后,他终于拿到了26.53万元的执行款。
1999年初,45岁的沈德全(化名)把24万元借给了朋友周晓东(化名),周晓东出具借条一张,载明该款于同年4月以前还清。可借款到期后,周晓东还是没还,沈德全多次催讨,均无果。
24万元,对于当时的沈德全一家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沈德全将周晓东告上法庭。西湖法院判决周晓东归还沈德全借款及利息共计25.8216万元。然而,周晓东因经营失败也是一贫如洗,根本没有钱偿付。为逃避执行,他长期不在家,法院于2002年依法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转眼15年过去了,沈德全已经退休。
“我已经七八年没有看到过这个人了,就算找到他,也拿不到钱。”沈德全说,这15年里,他渐渐淡忘了这件事,“隔了这么久,还能拿到这笔钱,真是太意外了!”
原来,2017年,西湖法院在执行案件“回头看”的过程中,将沈德全的案子恢复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周晓东进行网上布控。7月28日,周晓东在杭州地铁站被找到,鉴于他长期躲避执行,承办人拟对周晓东实施司法拘留15天,要求周晓东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周晓东当天同意全额还款。很快,这笔执行款就被送到了沈德全手中。
“执行案件程序终结不是法院不再执行,法院还是会定期‘回头看’,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信息,一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立即将案件恢复执行,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理利益。”该院执行局局长朱光明解释说,申请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据了解,2107年以来,西湖法院始终贯彻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定期梳理排查程序终结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及时查控处置。今年1月至8月,该院共恢复程序终结案件487件,其中执结案件422件,共执行到位标的1.7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