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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和事佬

孤寡老人过世留下巨额拆迁款,谁是继承者?

这个故事里,调解员压根就没当成“和事佬”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朱辉 

  拆迁原本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可如今却时常成了考验亲情与道德的试金石。

  在巨额的拆迁款面前,兄弟离心、夫妻失和、父子反目的场景时常在各地调解室里上演,常常让身处其中的调解员既无奈又痛心。可是,前不久,杭州市江干区彭埠司法所却迎来一场特殊的调解……

  事件聚焦  

  两位孤寡老人去世

  这笔拆迁款归谁所有?

  53岁的张仁礼,自小在杭州市江干区某社区长大。因为手上的生意一直经营得不错,一家人的生活还算富裕。

  张仁礼的父亲今年74岁,另外还有四个伯伯、一个姑姑。大伯和三伯年轻时就外出闯荡,早早落户外地,唯一的姑姑后也外嫁,久而久之,彼此的感情就渐渐疏远了。

  二伯和四伯则一直与张仁礼生活在同一社区,与他家感情最为深厚。因为两人始终没有娶妻生子,平日里张仁礼一家对他们也颇多照顾。

  后来,两位伯伯的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变差了,由于身边没有亲人照顾,两人的赡养责任自然落到了张仁礼夫妻俩肩上,“我父亲年纪大了,其他亲戚又不在身边,我们不照顾,谁来照顾他们?”

  赡养期间,张仁礼夫妻俩还专门在自家隔壁给两位老人各自建了新房。按照双方约定,张仁礼夫妻俩为老人养老送终,待老人去世后,房子则归张仁礼夫妻俩所有。

  2002年,二伯去世;次年,四伯也因病去世。按照农村习俗,两位老人的房子默认由赡养他们的张仁礼夫妻俩所有。

  今年3月,该社区开始拆迁,张仁礼家的房子和二伯、四伯的房子都在拆迁范围内。根据相关征迁政策,被征迁人可以得到一笔补偿款,这让张仁礼很是开心,“感觉像是中大奖了!”

  可是,办理好手续去领补偿款的时候,拆迁组却拒绝了张仁礼的要求。

  “房子是我造的,两位老人也是我们赡养的,为什么这个钱,我不能拿?”对于拆迁组的拒绝,张仁礼不能理解。

  于是,夫妻俩找到江干区彭埠街道负责该社区拆迁工作的指挥部,这里设有一个“纠纷调解组”,他们希望调解员能给个明确的说法。

  和事佬上阵  

  调解员依法支招 11位继承人如数到位

  听了张仁礼的叙述,调解员戴方琴大概明白了这是一个“特殊”的继承问题。

  “两位老人去世后,有留下遗嘱吗?”

  “没有,但当初有口头约定,我给他们养老、建房,今后这个房子归我。”

  “你跟两位老人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们的侄子。”

  “按照《继承法》规定,两位老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已经去世,那就要看有没有兄弟姐妹了。”戴方琴向张仁礼简单普及了一些继承知识后,又继续问道:“你父亲还健在吗?两位老人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吗?”

  “父亲还健在,大伯和三伯几年前已经去世,还有个小姑姑。”对于调解员的询问,张仁礼也很坦诚。

  “这样梳理下来,你作为侄子的确没有继承权,但你父亲可以继承。”调解员解释道。

  随后,调解员又得知,张仁礼的大伯和三伯虽然已经去世,但两人都有各自的配偶和子女。其中大伯有3个子女,三伯有2个子女。按照《继承法》规定,属于大伯和三伯的份额,可以转继承给配偶和子女。

  也就是说,张仁礼的父亲、姑姑,以及大伯和三伯的配偶及其子女都可以继承两位孤寡老人的拆迁补偿款。

  “既然大家都有份额,那就按照法律来,毕竟都是亲戚。”听完调解员的细细梳理,张仁礼非常干脆地点了头,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这让调解员着实松了口气,“原以为又会是一场‘持久战’,没想到这么顺利。”

  不过,张仁礼夫妻俩既然履行了赡养义务,并且出资建房,难道一点份额都没有?

  带着这个疑问,调解员咨询了同在拆迁指挥部服务的浙江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健的意见。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作为实际赡养人,张仁礼夫妻俩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考虑到继承人有遗漏的可能,作为调解员之一的彭埠司法所所长张勇还特意提醒道:“如果有继承人被遗漏,前面所有的工作都白做了,即便达成协议也会作废。”

  于是,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张仁礼夫妻俩又重新梳理了两位老人的家庭关系。最终,根据村里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户籍信息,证实共有11名当事人可参与老人的拆迁款分配。

  继承份额如何分配?调解员结合法理习俗再支招

  然而,要找齐这11个当事人可不容易。大伯、三伯早年去了外地,几十年来,后辈间几乎断了联系。

  张仁礼几经辗转之下,才与各个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在接到张仁礼电话的时候,有几位继承人感到惊讶,甚至表示不参与这笔钱的分配,“这么多年,都是你们在照顾老人,我们不好拿这笔钱的。”

  然而,张仁礼却觉得,既然法律上有规定,大家多多少少都分一点,一起高兴高兴。为此,张仁礼还专门去了外地,一家家上门协商、沟通。最终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分配这笔拆迁款。

  参与分配的当事人名单确定了,接下来就是要明确各自继承的份额。张仁礼再次找到调解员求助。

  因为涉及到村里的风俗习惯,调解员在法律的基础上,又结合当地的习俗,初步确定了各自的份额比例,以供张仁礼等11名当事人参考。

  当事人众多,意见自然各不相同。有人坚持不应该拿这笔钱,有人认为给多少就要多少,也有人觉得自己的份额偏少……好在,大家都很通情达理,也很谦让,在简单的协商后,很快确定了各自的份额。

  当天,调解员根据11个人商议的结果,草拟了一份初步协议。

  “这份协议必须经过所有人的同意后,才能签字。”调解员提醒道。

  考虑到当事人分散在各地,调解员又为张仁礼支起了招:“可以建立一个微信群,将这份草拟协议书发到微信群里,让每位当事人确定同意与否。”

  看到微信群里出现一行行“同意”二字,调解员当即定了心。

  三天后,11位当事人分别从各地赶到调解室,在协议书上签字按印。因为涉及人数众多,协议书一式13份、一份四页,光签字按印就花了一个半小时,但整个过程没有争吵与抱怨,也没有斤斤计较,大家和和气气地聊天叙旧,场面尤为和谐。

  和事佬有话说  

  莫让一笔拆迁款“拆走”亲情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们见过太多因为拆迁款而反目的真实故事。每次遇到这样的场景,我们调解员都会感到很“心累”。

  因为一笔拆迁款,“拆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正如调解室里写的一句话“退一步,天地宽;让三分,情感深”,相信每个人走进来都读了,但又有多少人真正读进了心里?当亲情和金钱相互冲突时,一味追求钱财,追逐更优厚的物质生活享受,进而忽视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断送了亲情,这样是否可取?值得大家深思。

  都说拆迁,拆迁,拆人心。本案的当事人却在巨额拆迁款面前,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不仅没拆散人心,反而让人心更加亲近了,这怎么不让我们感动?

  (本文所涉当事人除调解员和律师外,均为化名)


浙江法制报 和事佬 00008 孤寡老人过世留下巨额拆迁款,谁是继承者? 2017-09-14 2 2017年09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