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是亲生的?我就是不信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徐薇薇 彦明 应雨轩 鹿萱
时间:
9月12日
地点:
临海法院
前段时间,张大伯来到法院,铁了心要与结婚30多年的妻子高大姐离婚。法官一问才知道,原来,张大伯怀疑儿子不是亲生的。
开庭的时候,张大伯把自己的憋屈一股脑儿都说了出来。他在村里走动的时候,听到几个同村人议论纷纷,说高大姐在外有私生子,连私生子的年纪、样貌等都说得有板有眼。
“既然妻子在外都有了私生子,那么自己的儿子小张会不会也有问题?”顿时,张大伯心里犯了嘀咕。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越看小张,越觉得和自己不像,因此更加怀疑儿子小张不是自己亲生的。张大伯问过妻子,但是高大姐每次都哭着喊着要张大伯拿出证据来。
“既然夫妻之间的信任没有了,再继续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高大姐也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同意离婚。不过,张大伯提出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5万元的主张,她坚决不同意支付。“如果一定要我付也可以,首先他要找出所谓‘私生子’的相关证据。”说着,高大姐委屈地抹起眼泪,她说,自从张大伯有了这块心病,还打了她好几次,现在身上和心里都伤痕累累。
张大伯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之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在排除同卵双生、近亲和外源干扰的前提下,支持张大伯与张某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这下,张大伯尴尬了,小张是他如假包换的亲生儿子。
谁知,在第二次庭审中,张大伯竟然质疑鉴定的真假来,认为鉴定有失偏颇,鉴定结论虚假伪造,坚持要求申请重新鉴定。
法院认为,该司法鉴定意见书程序合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原告张大伯申请重新鉴定无相应依据,法院不予准许。最终法院判决准许张大伯和高大姐离婚,但对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均未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