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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浙0702民初8706号

  程燕: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华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程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02民初870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8706号

  程燕: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华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程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1772号

  洪骏杰:本院受理原告金杰威诉洪小军、洪骏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9时5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你按时到庭,逾期不到庭,本案将由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84民初6049号

  武义县辉煌工具有限公司、胡群辉、陈秀姿: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与武义县辉煌工具有限公司、胡群辉、陈秀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09时2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19号审判庭(西门5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84民初5148号

  杜伟卿:本院受理原告王亮诉被告蒋勇正、杜伟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请要求:1、判令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由被告方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上午08:50,开庭地点在第九审判庭东门五楼,合议庭组成人员:徐露苗、胡春来、胡安然。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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