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蓝胖纸”到全市首个“青少年反欺凌安全教育”公益项目
对校园欺凌说不,杭州检方又有新动作
“青少年反欺凌安全教育项目”首站活动现场 |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赵云
“话说美国队长与钢铁侠因为小事发生了矛盾,两人都想灭一下对方的威风。一天,二人带着各自人马在华尔街上约群架……”
近日,由杭州市检察院和杭州市下城区心悦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联合推出的“青少年反欺凌安全教育项目”首站走进了杭州财税会计学校,为该校高一、大一200余名新生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和心理辅导课。
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校园欺凌却屡有发生。杭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对本地和外地校园欺凌案件分析的基础上发现,“早恋”“抢女友”“哥们义气”等成了引发校园欺凌的“关键词”,而一些严重的涉校园暴力案件,则呈现出作案者低龄化、作案手段成人化等特点。一起起案件的背后,表现出的是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个体心理健康等问题,亟需社会关注。
懵懂青春
为“爱”约架
在“青少年反欺凌安全教育项目”首站活动中,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郑蕾、施倩结合影视剧情和典型案例,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16年11月8日,毛某与诸某(均另案处理,二人已成年)因感情纠纷产生争执,约定次日下午在诸某就读的杭州某大学附近纠集人员斗殴。毛某纠集同学董某、宫某(未成年人)等人商量斗殴事宜,随后毛某等人将其购买的2根木棍锯成4根、缠上胶带作为斗殴工具。
当天下午,双方共纠集了20余人斗殴。期间,毛某等人持木棍,董某持匕首参与,致使诸某等人被木棍打至轻伤,魏某等人被匕首捅至重伤,另有1人受轻微伤。涉案人员中,有6人被检察机关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该案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郑蕾说,青少年早恋现象是学校和家长们都比较重视的问题。正处在懵懂青春期的青少年,常常是今天“爱你”明天就“移情别恋”,或者认为“你不爱我可以,但你也别想爱别人”。“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冲动之下,很可能带来聚众斗殴、校园欺凌等不良后果。”
参与“青少年反欺凌安全教育项目”的杭州市下城区心悦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王丽芳分析,青少年缺乏自控能力,在不能担负起自己肩上责任的年纪,不应该过早地为恋爱付出代价。在正确处理学生早恋问题上,疏导学生心理十分关键。
“义气”害了“好学生”
在上述那起聚众斗殴案中,还有一个校园暴力事件的关键词:义气。毛某纠集的参与斗殴的同学中,大部分是其同寝室、同班的同学,其中一位还是毛某所在班的班长。
“一次谈话中,这个班长红着眼眶说,他之所以参与打架,就是怕其他同学说‘不讲义气’。”郑蕾说,这个孩子是老师和同学眼里的好学生,但却因义气参与了犯罪,“未成年人因为义气和面子参与共同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学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打架,也不知道犯罪的后果要自己承担。”
现代社会,父母常因忙于工作而忽视了对青春期孩子的教育引导和关怀,导致学生转而向身边的同年龄团体寻求慰藉,形成了讲义气、哥们好的小团体,进而把这种“哥们义气”当作“友情”来保护。一旦这些小团体中有一员有了纠纷,其他人就会觉得“兄弟有难,就得去帮”,最终引发成全体成员都去“支援”,否则就是不讲义气。
然而,什么才是真正的义气?郑蕾说,正如这位参与斗殴的班长最后幡然悔悟的:“真正的义气是在同学们冲动着要去打架时勇敢阻止,如果阻止不了就向老师求助。”
未成年人犯下的性侵
更有一些性质恶劣的校园暴力犯罪,让人痛心。
2015年11月中下旬,未成年人小K、小J(均系化名)经事先商量,先后两次将被害人小Y(案发时13周岁,中学生)叫至学校教学楼厕所内,以言语恐吓等方式威胁被害人并对其实施了轮奸,并用手机拍下了视频。
同月29日,小K又伙同另外2名未成年人小A、小B(均系化名)经事先商量,将被害人小Y带至小A家中,又以言语恐吓等方式将被害人轮奸,并用手机拍下了视频。
该案的发生不仅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严重创伤,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后该4人均被检察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并最终获判有期徒刑7年至4年6个月不等。
杭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徐萍说,从这起案件来看,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与异性交往应把握好“度”,谨慎交友,还应当保护好隐私,学会自我保护。同时也要看到,在伤害已经造成后,不论是被侵害的孩子还是性侵者,都是忽略性教育的受害者。因此,家长和学校应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性知识教育,尤其对正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教他们学会保护自己,尊重他人,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道德观。
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
根据教育部统计,2016年5月至8月,全国上报的校园欺凌事件就有68起,具体表现形式上有身体欺凌如推搡踢打,言语欺凌如辱骂、起不好听的外号、威胁或恐吓,另外还有在社交上的排斥、孤立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好未成年人,是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杭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玉秋介绍,近年来,杭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办案精细化、帮教社会化、预防体系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格局。目前,在杭州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官们在精细化办案的基础上,准确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一些主观恶性较深、认罪悔罪态度较差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涉罪未成年人予以依法严肃处理,体现司法机关对于严重涉校园暴力、欺凌案件予以依法惩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态度,树立涉罪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避免其再犯。同时,杭州检察机关也以校园为主阵地,积极创新预防模式,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和宣传引导。
从2015年起,杭州全市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法治宣讲团走进学校、社区,开展常态化法治宣讲,至今已授课200余场。同时,通过检校共建,杭州还形成了西湖“西子姐姐”、拱墅“蓝胖纸”、富阳“启明星”、萧山“向阳花”、建德“卫蓝”、余杭“互联网·家”等各具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杭州市检察机关在立足办案、加强预防的同时,积极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杭州市检察院未检处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市下城区永联公益服务中心合作开展的“一对一”全程跟踪帮教,仅2016年度就对89名拟作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其中30余人为在校生)开展了圆桌帮教工作,绝大部分未成年人经帮教后顺利回归了社会。
徐萍说,杭州市检察院此次牵头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下城区心悦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创设全市首个“青少年反欺凌安全教育”公益项目,正是旨在通过法治宣讲、个案管理、心理疏导等方式,提升青少年群体的道德、法治观念,抚平受害未成年人心理创伤,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