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9月20日
(2017)浙01民初377号
杭州沃财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工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告杭州沃财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杭州磐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075号
樊爱武、林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煜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樊爱武、林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071号
郭安亮、林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煜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郭安亮、林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516号
何雅萍: 本院受理原告吴敏勇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522号
沈国平: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臻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697号
夏春良、夏秋良: 本院受理原告吴振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2205号
徐光林: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垫付款,并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226号
徐钟:本院受理龚立诉许明月、苏州伦达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伦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玉洁及你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429号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525号
杨骏: 本院受理原告朱旭东诉你方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112号
余益群: 本院受理原告胡忠庆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533号
俞华: 本院受理原告周中亮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8022号
张勇: 本院受理原告叶成锋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653号
浙江米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敬发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17)浙0106民初3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077号
郑春燕、林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煜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春燕、林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076号
周松良、林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金振森诉被告周松良、林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4925号
徐辉:本院受理原告吕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4923号
王时设:本院受理原告吕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1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4498号
杭州唯本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尤美燕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5890号
鲁亮:本院受理原告杨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4民初58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5375号
张希彦:本院受理原告付盛明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5058号
李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安琪儿服饰小商品市场阿才箱包商行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2464号
浙江博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美红、钟学文诉被告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杭州好美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博风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4民初246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2482号
浙江博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沛庆、陈煜兰诉被告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杭州好美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博风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4民初248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1551号
杭州九星服装市场有限公司、陈今朝、周方: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天烨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提交的新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催16号
申请人杭州溯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该票据记载:票号:10300051 24059774,票面金额770080.02元、出票人杭州溯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广州市宝马星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7月25日、到期日期2018年1月21日、出票行农行杭州城东新城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催7号
本院于2017年4月13日受理了申请人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遗失银行转账支票1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8月28日作出(2017)浙0104民催7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5522号
杭州颖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露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