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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9月2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9-22 2 2017年09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