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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机械车位长时间未经检验 书店的电梯没有维保记录

杭州质监公布2017年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首席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刘丽芳 

  本报讯 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仍擅自进行液氮充装,本该定期维保的电梯却出现漏保现象,无合法有效检验合格报告的立体车库竟一直在使用……昨天上午,杭州市质监局召开2017年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当前杭州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基本情况,在提醒消费者时刻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倒逼企业自律。

  记者注意到,昨天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覆盖范围较为宽广,涵盖计量、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生产许可证等领域,其中有4起和特种设备有关,此前曾闹得沸沸扬扬的“地下车库事件”也在其中。

  今年3月7日下午,杭州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静怡花苑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小区地下停车库内的7套机械式停车设备(79个机械车位)正在使用,然而,小区物业服务单位杭州国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却无法提供这7套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检验合格报告。据调查,当事人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经营管理至2017年3月7日,这7套机械式停车设备一直未经检验,没有合法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却一直处于使用状态。于是,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对当事人罚款23万余元。

  电梯安全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杭州市质监稽查支队副支队长赵哲波告诉记者,稽查队员在对杭州希姆斯电梯有限公司2016年电梯维保记录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的维保记录中存在缺少半月、季度维保的情况。这些单位中不乏公共单位和大型企业,包括浙江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庆春店)、浙江华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二轻大厦)等。对此,杭州质监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行为,并作出行政罚款7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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