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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新行政诉讼法施行2年多,我省法院检察院晒出成绩单

让当事人在“民告官”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2-2016年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收案数变化一览图

  本报记者 许梅 文 陆建波 制图 

  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施行至今已2年多。新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登记制、跨行政区域管辖制以及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等的大量新制度、新规定,对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诸多难题一一给出了化解之策。那么,2年多来,在“民告官第一案”发生地浙江,新法的执行是否有效解决了这些难题?昨天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分别对此作了报告。

  行政案件收案激增

  省高院常务副院长徐杰介绍,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行政案件总体呈现“收案激增、败诉持平、非诉居高”的基本态势。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6万件,较施行前年均激增2.25倍,在全国的排名从2014年的第10位上升至目前的第6位,审结2.4万件,上升1.9倍;新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2万件,激增2.2倍,审结1.1万件,上升约2倍。

  在已结一审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689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1.1%,与新法施行前基本持平,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建、土地等领域,地区主要是杭州、温州、绍兴、宁波。另外,行政复议机关自行监督纠错的功能进一步彰显,新收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一审案件败诉率比全国平均败诉率低4.1个百分点。

  全省法院新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审查案件5.8万件,年均增长35.1%,保持全国第一。案件主要集中在拆除违法建筑、征收社会抚养费、房屋强制搬迁、环保等4个管理领域,约占总量的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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