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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平安绍兴

当好“告诫人” 做好“预告员”

绍兴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胡妮娜

  “陈绍(化名)以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在拿到法院宣判书后,公诉人再次梳理起了案情。陈绍是绍兴当地一家大型集团企业分公司的管理人员,他利用职务便利将企业160余万元占为己有,用于偿还个人赌债,公诉人打算借此对该类型企业的经营风险做一次剖析,以便帮助企业查漏补缺。今年以来,绍兴市检察机关注重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办案过程中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和修复漏洞。

  “点对点”结对行业协会

  绍兴的非公经济已成为地区经济的主导力量,其中区域产业特色尤为明显。今年5月以来,绍兴市检察院在与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与当地特色产业、重点产业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对接联系机制,目前,已与纺织印染、黄酒、建筑、医药、机械电子工业和光伏产业等当地主要行业协会和温州商会等进行了对接。

  该院还建立了院领导、专职检委会委员“点对点”结对联系非公企业制度,目前,共结对了100余家非公企业。

  针锋相对开展专项行动

  根据行业企业不同的司法需求,绍兴市检察院开展了打击非公企业“内鬼”、打击黑恶势力强揽工程和敲诈勒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打击恶意“逃废债”刑事犯罪等五大专项打击行动,一批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资金、非法收受回扣等损害非公企业利益案件,“村霸”在企业转型升级改建扩工程中强揽工程、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破坏公平竞争犯罪活动相继曝光,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科长王福灿在与当地一家大型企业进行“点对点”服务,解答企业涉诉法律问题时,察觉出一名企业“内鬼”朱某,在其负责的多个工程存在材料款明显超出需求量的情况。随即,王福灿和同事们进行了细致审查,发现朱某虚构与安徽一家机械制造公司的钢材购销合同,提供的400余万元发票为假发票,这笔材料款最终落入了朱某自己的口袋。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经对涉嫌强揽工程、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恶意逃废债、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的141名嫌疑人提起公诉。

  加强风险预防未雨绸缪

  为快速办理涉非公企业的案件,绍兴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涉非公企业行政执法和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合力。

  另外,检察机关依托网站提供案例推送、法律法规查询、法律宣讲预约等服务,并调动律师、高校等社会资源,成立非公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控、劳动用工等法律咨询服务。新昌县检察院还为企业定制法制教育课程,组建由全国十佳公诉人、该院检察长柴峥涛任团长的服务非公企业检察宣讲团,推出菜单式宣讲课程,当好 “预告员”。

  据了解,绍兴市检察机关还建立综合式检察建议机制。结合企业、行业特点和办案情况,在向案发单位提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等检察建议的同时,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行政履职、健全制度、强化治理等检察建议,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行业、企业特点,制定以“岗位风险点”为主要内容的负面清单,发放给企业,以防范于未然。


浙江法制报 平安绍兴 00016 当好“告诫人” 做好“预告员” 2017-09-27 2 2017年09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