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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和事佬

两场官司、数百次调解,一对互不相让的母子

数十年的纠葛,调解员如何破局?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周维婕 

  母子,原本应该是世间最亲密的一种关系。可是,海盐县的一对母子,却因为一个个误会屡屡对峙,甚至对簿公堂。在这场长达25年的赡养纠纷中,母子俩经历了两次诉讼,数百次调解,一次次的争吵,这一切,让他们的亲情渐行渐远……

  事件聚焦  

  当年,两场官司断送母子亲情

  如今,母亲病危儿子拒不见面

  李阿香住在海盐县元通街道,婚后育有一子一女。

  早些年,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丈夫又身患疾病,李阿香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也正因为此,她的性格非常强势。李阿香和家中亲戚,甚至左邻右舍的关系都不太好,尤其和儿子吴强,强势的妈妈遇到执拗的儿子,生活中总是争吵不断,关系也越来越僵。

  母子俩关系彻底崩塌是在1992年。李阿香与儿子再一次发生激烈争吵,并且闹上了法庭。李阿香以吴强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李阿香胜诉,但也因此断送了这段母子情。即便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母子俩也形同陌路。

  几年之后,丈夫因病去世,年纪渐长的李阿香没了经济来源。冷漠的儿子让她越来越觉得自己老无所依,为此,李阿香再次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吴强白纸黑字写下保证书不会扔下自己。最后,李阿香胜诉,但这场官司让原本就淡漠的亲情更是雪上加霜。

  之后的十几年里,李阿香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矛盾从未间断过。当地的调委会光口头调解就不下数百次,但母子俩的关系始终没有改善。

  2013年,李阿香所居住的社区纳入征迁范围,因为土地征用搬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李阿香找到了社区干部,表示要拿走自己的份额。考虑到李阿香家庭情况复杂,当时的社区调委会主任徐枉法与海盐县司法局元通司法所的调解员姚爱根组织了一次调解。

  调解中,李阿香主动提出,自己要搬出儿子家,在外租房生活。对于母亲“明算账”的态度,儿子吴强非常恼火:“她明知道我要造新房,还要把钱拿走,既然她要算得这么清,我也不想和她一起生活,她愿意搬出去就搬出去。”

  调委会认为,虽然李阿香表明不用儿子养老,但作为子女,吴强仍须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经双方协商,李阿香领走属于自己份额的拆迁补偿款,另外每个月的租房费用由儿子支付。

  协议签订不久,李阿香就搬出了儿子的家,开始了一个人的独居生活,母子两人从此决裂。

  四年的独居生活,让李阿香原本硬朗的身体迅速衰弱下来,精神状况一天比一天差,甚至经常出现思维不清的情况。

  今年8月,已经74岁的李阿香再次来到社区调委会,称想把户口迁回到儿子家里。言语中,李阿香透露出“落叶归根”的想法。于是,调委会将迁移户口的相关手续、所需材料一一告知李阿香,可没两天,李阿香又来到调委会说要迁户口。如此反复多次,社区工作人员发现了异常。经过走访了解,李阿香现在生活已经无法自理,甚至出现过重度昏迷的情况,急需家人看护,但儿子吴强始终不曾露面。

  “当初就因为吵架,她把我告到法院,一点情面都不讲,这是当母亲的会做的事情吗?”对于母亲的两次诉讼,吴强一直耿耿于怀。而且,在他看来,自己一直按照当初的判决书和调解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的,“是她不要住在家里,我当时也不同意,她非让司法所写协议,让我出房租费,现在我每月都有支付,我有什么过错?”吴强始终不愿见母亲一面。

  和事佬上阵  

  调解员修复破裂母子情 让老人“落叶归根”

  明明有儿有女,却陷入无人赡养的困境。在得知李阿香的情况后,街道组织了妇联、民政、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联动,介入处置。姚爱根与徐枉法两位资深调解员再度联手,化解这场长达数十年的赡养纠纷。

  “如果你们今天来是因为老人的事情,一切免谈。”调解小组上门的第一天,吴强的“拒不合作”就让调解陷入僵局。

  “当事人不出面,这个调解根本无法进行。”然而,李阿香的病情却不等人,调解员只能选择蹲守,终于等到了吴强。

  “我们也知道,你们母子关系不好,你母亲有一定的责任。”也许是调解员的理解击中了吴强的心声,这次见面让吴强松了口,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调解中,听到吴强不断抱怨母亲的“无情”,调解员特意打起了“亲情牌”。

  “她毕竟是抚养你们长大的娘,血浓于水,如今她病危,你还有什么恩怨放不下的?她坚持把钱款握在自己手中,也是因为你们子女没有给她安全感,担心自己无人赡养。”

  一句句肺腑之言,让吴强渐渐沉默下来。然而,长达数十年的心结并没这么容易化解。

  吴强又强调自己是按照法律要求,履行了赡养义务,同时提出自己的姐姐也应该共同承担赡养责任。

  既然说到法律,调解员也不含糊。

  “法律上规定的赡养义务,不仅仅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还包括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调解员解释说,如今母亲有生活来源,却无生活自理能力,作为子女应该给予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至于李阿香的女儿,调解员了解到,在日常生活中她也常去照顾,但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自己身体又不好,赡养的能力有限。

  最后,调解员索性将吴强带到了母亲的出租房。看到一生要强的母亲,如今早已神志不清,房间里更是脏乱不堪,吴强心头一阵酸楚。

  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吴强将母亲接回了家,并承诺负责给母亲养老送终,而吴强的姐姐则负责母亲的一日三餐和日常照料。一场长达数十年的纠纷就此划上句号。

  调解员有话说  

  家庭生活中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至关重要

  本案中,母子间之所以反目,关键还在于缺乏情感沟通。

  强势的母亲在遇到困难时,想到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没有考虑到子女的情感;执拗的儿子坚称自己履行了法律义务,却忽略了母子亲情。

  家庭关系中,除了法理,更多的是情理。恰当的处理好家庭关系中的情与法,才不会出现母子反目、婆媳不合等纠纷。

  此外,这种情感沟通不是单向,而是双向的。本案中,正因为母亲“不讲情面”在前,才造成了儿子后面的“不念亲情”。

  (本文所涉当事人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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