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宝国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宝国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张宝国。张宝国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宝国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张宝国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