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找法 办事循法 言必合法 行必守法
在“浙”里,守法成为全民自觉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谢静杰
“法律怎么规定,我们就怎么做!”一名被拆迁人这样跟调解员说。
“我知道要远离毒品!”一名小学生看完“法治漫画展”后说。
“老板拖欠工资,可以找法律援助。”一名外来务工人员这样告诉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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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正是我省全民守法的生动特写。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传播法律知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当法律得到人民内心的认同、信任和尊崇时,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
“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渐成执政自觉
9月1日,正值新学期开学,海宁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教育局局长朱建康就《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相关内容,为与会的市领导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这是海宁市推行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常态化的一个缩影。今年5月,海宁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领导班子会议学法的实施方案》,旨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作用。
中国自古就有“身正为范”的传统。“其身正,不令而行”,官员对于社会风气的引领作用十分关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能不能得到遵守,法治能不能切实推进,广大人民群众首先把目光投向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
推进全民守法,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始终是我省重点普法对象。从任前法律考试到任中法律培训,从会议学法制度化到法律顾问全覆盖,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已经成为全民守法的表率。
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各级政府机关全面铺开。目前,“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逐渐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共识,“言必合法,行必守法”也成为政府部门的一种执政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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