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借给同事玩一会儿后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邱春燕 林桂燕 周晋莹 钱雨 黎美
时间:
9月28日
地点:
衢州中级法院
“我们不仅是同事,还是朋友啊,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样!”眼看着吴某被抓,余某内心五味杂陈。
今年3月底,余某见年轻人在网上买东西又方便又实惠,就让吴某教他用手机购物。
90后吴某是个标准的“网购达人”,立马拿着余某的手机,一步步教他怎么操作,还帮他设置了支付宝密码,并绑定了银行卡。
过了几天,吴某说自己的手机坏了,向余某借手机玩一下游戏,余某没多想就把手机给了吴某。
谁知过了几天,余某在查询银行卡余额时,发现少了14220元。余某怀疑是吴某借了手机的缘故,而且吴某也知道他的支付宝密码。但是支付宝里没有相应的转账记录,他也不好意思说吴某。小心起见,他把支付宝密码改掉了。
4月14日,吴某又说要借手机玩,拿走了余某的手机。这下,余某提高了警惕,拿回手机后查询了一下银行卡余额,果然发现又少了1400元。余某马上拨打110报案了。
原来,吴某发现余某的支付宝密码修改后,再次借来手机更改了新密码,然后登录余某的支付宝转了1400元到自己账户中。警方恢复了余某支付宝账号的转账记录和银行扣款记录,证实此前的14220元也是从余某的账户分6次转入吴某及其母亲的支付宝账户中。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吴某不服,提出上诉,衢州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