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解读酒驾误区
张贻富 朱泽
酒驾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行车上路的“老司机”们也都将酒驾视为大忌。然而,关于酒驾,不少司机还存在理解误区,在被交警查处后捶胸顿足、大声喊冤。宁波鄞州交警为此专门作了解读。
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鄞州交警大队横溪中队在辖区永茂集团附近设卡时,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案件。摩托车驾驶人被查处后不停大声嚷嚷,自认为骑摩托车和开汽车不一样,不算酒驾。
交警解读: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隔夜酒不可能酒驾?
胡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转弯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发生刮擦。鄞州交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胡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现场对他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属醉酒驾驶范畴。事后胡某交代,他前一天晚上喝了3两左右的自酿白酒。
交警解读:有些人认为自己吸收好,前一晚喝的酒第二天就消化完了,可以放心开车。然而,对于酒精的吸收因人而异,如果驾驶人前一天饮酒过多,或通宵饮酒,体内酒精没有完全代谢,第二天仍可能被检出酒驾。
搭乘酒驾车不用担责?
很多人存在理解误区,认为酒驾这种事就应该由驾驶人负全责。
交警解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乘客对涉酒驾驶人有提醒及举报的义务和责任。否则,搭乘酒驾车发生事故,乘客也要负责任。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