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7年10月16日

  (2017)浙0104民初5084号

  袁凌枫:本院受理原告李平诉被告袁凌枫、杭州韩派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9352号

  余小平、柯锦月、三门县大自然包装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远征造纸厂:本院受理原告杨克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9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4919号

  徐土良:本院受理原告陈静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传票、民商事诉讼须知、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8531号

  杭州龙发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宁野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凤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杭州恒美制衣厂、郑国根、姚红燕、杨玉凤、金建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及补充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传票、民商事诉讼须知、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2945号

  陈鹏:本院受理原告陈国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4民初29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4242号

  陈雷、陈丰莹: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鑫宝行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1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6305号

  金曙荣、李海萍:本院受理原告赵玉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2927号

  张海峰:本院受理原告张小青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4民初29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8565号

  叶鹏、宋露华:本院受理原告毛永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4民初85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8568号

  侯韩国: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成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4民初85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1578号

  俞海炯、杭州豪金制衣厂、楼伟飞:本院受理原告楼兴安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4民初1578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3139号

  胡琦: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三里亭农副产品市场群顺冷冻食品商行诉被告胡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4民初3139号民事裁定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4085号

  童美佳、徐晓泉: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伟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4087号

  童华云: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伟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3507号

  俞义:本院受理原告许南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民初3367号

  汤富良:本院受理原告张小利诉被告汤富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嗲公告送达(2017)浙0104民初3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965号

  毛赟清:本院对原告朱虓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08民初1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228号

  孙曙辉、黄钊梅:本院对张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1228号保全裁定书、保全事项通知书及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1760号

  陈国伟:本院对杨立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1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781号

  任加昌、沈素文:本院受理原告李佳恒诉被告任加昌、沈素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633号

  乌鲁木齐市华宇鑫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乌鲁木齐市华宇鑫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979号

  汝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本院受理原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汝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981号

  唐山赛福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山赛福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684号

  郑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锐拓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991号

  王华民:本院受理原告刘斌诉被告王华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10时2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793号

  任加昌、沈素文:本院受理原告李佳恒诉被告任加昌、沈素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674号

  四川圣堂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圣堂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30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3901号

  杭州元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周松林、俞福英:本院受理原告童芝琴诉被告杭州元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周松林、俞福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619号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789号

  富立华、柴红霞、任加昌、沈素文:本院受理原告李佳恒诉被告富立华、柴红霞、任加昌、沈素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15时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584号

  叶潇虎、林小娅:本院受理原告刘晶诉被告叶潇虎、林小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15时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644号

  广西罗城明武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罗城明武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4699号

  重庆康杰森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康杰森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月29日15时5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法院公告 2017-10-16 2 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