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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148号

  项鸿鹏、吴侃:本院受理原告邵安琦与被告项鸿鹏、吴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张东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沈敏、人民陪审员黄颖松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1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6618号

  龚来绪:本院受理原告郑时东诉被告龚来绪、郑巧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黄小英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朱君欢、人民陪审员黄颖松组成合议庭,定于2017年1月15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1122民初2494号

  胡晓华:本院受理原告卢敏诉被告胡晓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2民初24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胡晓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即归还原告卢敏借款本金120000元,支付利息7931元,自2017年6月9日起至还清款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另行计付本金120000元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859元,由被告胡晓华负担。该费用在本判决生效之日即向本院缴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3966号

  程徐能、陈红庆、程威:本院受理原告衢州皓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程徐能、陈红庆、程威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39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2934号

  周铃东、杨攀:本院受理的原告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10-16 2 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