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市井事

被骗后“私自”报警 杭州一大学生受学校处分?

不该报警吗?民警告诉你正确答案

网曝的“处分决定”照片

  本报记者 张倩 

  本报讯 遭遇通信网络诈骗后怎么办?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文一西路分院一名大学生遭遇通信网络诈骗后报警,却被学院予以严重警告处分。消息一经传出,网友直呼“搞不懂”“毁三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遭遇通信网络诈骗到底该不该报警?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被骗报警反遭学校处分

  10月13日,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文一西路分院在校园内张贴了一份《关于给予蒋XX同学的处分决定》。

  内容显示,这位蒋同学是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文一西路分院2016级工商管理班的学生。10月11日晚10点多,蒋同学因“法律意识淡薄”,误信网络信息,遭遇不法分子网络诈骗,导致其支付宝上的部分账户资金被盗取。事后,蒋同学“无视”班主任及学院领导的多次通知警告,“私自”拨打110报警,该行为“严重损害了”浙江理工大学的声誉,“违反了学院的校纪校规”。

  基于上述理由,文一西路分院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经讨论研究决定,对蒋同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被骗之后报警却受处分?该处分的照片经网络传播后,大多数网友表示绝不相信这份处分决定是出自一所大学之手,认为处分之事系谣言。

  两天后,10月15日,浙江理工大学官方微博发布了一份关于上述处分的情况说明。校方在说明中解释称,经调查核实,蒋同学确实是该校继续教育学院2016级自考助学的学生,因平时不听老师和班主任多次劝告,经常上一些可疑网站,最终被骗1000元后报警。该自考助学点某管理人员因怒其不听劝阻,也担忧其他学生再上当受骗,为了震慑学生,在没有向继续教育学院领导请示的情况下,擅自作了这个“处分”决定,并将其张贴在宿舍门口。

  说明中还称,事发后,校方已立即责令继续教育学院彻查此事,并迅速撤消“处分”,追究当事人责任。

  该说明一出,网友纷纷建议学校“好好搞搞法律普及”,也有网友表示“校方应鼓励受害学生报警而不是‘震慑’,这才是避免更多同学上当受骗的最有效手段”。

  报警才是正确打开方式

  正如网友回复的那样,拨打110报警是公民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应干涉。报警,才是遭遇网络诈骗的正确打开方式。以下几个案例很能说明这一点。

  10月12日上午9点多,青田县某公司员工小王在“老板”的吩咐下,将一笔50万元的货款打入了“老板”的指定账户上,后查实是遭遇了诈骗,自家老板根本就没有通过QQ发出过这样的指令。

  当天10点多,小王的老板打电话报了警。接警后,丽水市反欺诈中心迅速启动快速拦截止付机制,在多方支持和配合下,于当天下午1点,成功冻结了涉案款项,挽回了损失。

  “除了事后报警,事前预防之外,在接到可疑电话或遭遇‘紧急’情况时,市民也要格外留意警方的提醒,因为关键时刻的提醒往往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杭州市反欺诈中心工作人员说。

  6月19日上午,家住杭州市南星街道的朱阿姨接到“武汉市公安局”的电话,“民警”称朱阿姨因涉嫌洗钱,被武汉市公安局列为了网上通缉对象。听到被“武汉市公安局”通缉,朱阿姨慌了。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听信了“民警”的指导,找了间宾馆住下来准备将银行卡内的全部资金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幸运的是,杭州反欺诈中心的民警及时发现线索,并通知就近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往现场阻止了朱阿姨汇款。“幸亏警察发现了,我那张卡里的360万元可是我的全部家当啊!”朱阿姨说。

  近两年来,针对持续高发的通信网络诈骗,我省各地相继建立起反欺诈中心,联合银行、通信运营商等力量,合力打击通信网络诈骗,帮助群众及时止损。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杭州市)反欺诈中心先后对8645个深度疑似被骗用户进行干预,成功劝阻电信网络诈骗1700余起,拦截涉案资金1800余万元。

  “朱阿姨是比较配合的。而有些当事人在接到警方提醒时,反倒会出现抵触情绪,认为警方是骗子,给防骗止损工作带来不便。”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遇到可疑或紧急情况时要多与家人或者警察沟通,发现被骗后,也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拨打反欺诈中心咨询专线0571-81234567求助。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被骗后“私自”报警 杭州一大学生受学校处分? 2017-10-17 2 2017年10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