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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关于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7〕13号)要求,经审核,拟推荐杭州市江干区等16个县(市、区)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1.杭州市江干区

  2.淳安县

  3.宁波市江北区

  4.宁波市镇海区

  5.温州市瓯海区

  6.文成县

  7.安吉县

  8.桐乡市

  9.新昌县

  10.浦江县

  11.江山市

  12.嵊泗县

  13.台州市椒江区

  14.仙居县

  15.龙泉市

  16.庆元县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联系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徐立忠;

  电话:0571-87054395;

  邮箱:zjspfb@vip.163.com。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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