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未还清肇事者又车祸受伤 这笔欠款拖了13年
调解员一语道破案子关键 众人伸援手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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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方辉亮
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年过六旬的李德福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顿时陷入新的窘境。可是,让李德福一家没有想到的是,事故之后的索赔之路走得颇为艰辛。长达13年的时间里,赔偿款迟迟无法到位,双方当事人间的矛盾也愈演愈烈……
事件聚焦
13年前一场交通事故 六旬老汉成七级伤残
2004年10月26日,对于东阳市横店镇的李德福一家来说,无疑是不幸的开始。
这天,65岁的李德福骑着摩托车出门办事,结果在途经东阳市横店工业大道与沿江路的岔口时,与迎面而来的一辆中型货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使李德福脑部和腿部受伤严重,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
事后,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勘查,认定货车司机刘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李德福的摩托车属无牌上路,在这起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2005年8月,待李德福伤情稳定后,在当地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双方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了一次调解。因为事故责任明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调解进展还算顺利。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同意按照“三七开”承担赔偿责任,约定刘强于2005年10月20日前赔偿李德福各项经济损失17余万元。
协议签订后,刘强坦言自己经济能力有限,将会分期支付这笔赔偿款。于是,第一笔赔偿款支付后,刘强尚欠5.8万元未支付。原本以为,刘强是守信用的,这笔欠款应该很快就能到位,却没想到这一拖就是一年。
2006年11月,在多次追讨赔偿款无果的情况下,李德福一家无奈之下将刘强诉至法院。后经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刘强须继续履行调解协议,并按期偿还剩余的赔偿款。
法院的一纸判决书让李德福一家松了口气。然而,现实情况并不乐观。刘强以没有能力支付赔偿款为由,迟迟不予支付。
事故发生后,李德福元气大伤,十几年来一直处于休养状态,加上巨额的医疗费用,一家人的生活过得很困苦。为了给家里减轻点负担,李德福的妻子不得不多次上门追讨这笔赔偿款,但每次都空手而归。加上刘强经常不在家,法院执行也成了难题,这笔赔偿款成了一笔陈年旧账。
今年7月份,仍然没有等来赔偿款的李德福,听说镇里的首席调解员方尚龙处理这类纠纷很有经验,于是慕名找到“老方调解室”来寻求帮助。
和事佬上阵
肇事方挪用赔偿款买车 又遇车祸欠款一拖再拖
接到李德福妻子的调解申请后,“老方调解室”的首席调解员方尚龙立即展开调查。
然而,调查结果令人唏嘘。原来,当初事故发生后,刘强获得了一笔不小的保险公司理赔款,原本可以用来支付给李德福作为赔偿,但刘强打了个“小算盘”,用理赔款购置了一辆新车,打算跑运输赚了钱再来支付李德福的赔偿款。
李德福的妻子知道这个情况后只能接受既成事实。可没过多久,刘强在一次出车中发生了车祸,受了重伤。而且这次翻车事故属于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非常有限,这让刘强家雪上加霜。随之而来的就是,刘家应该给李家的赔偿款一拖再拖。
“如今我右腿不便,工作也不好找,基本上断了收入来源,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确实有心无力。”对于自己一直拖欠的赔偿款,刘强也很无奈。调解员在走访中也证实了这点,刘强一家经过两次交通事故后,经济状况确实糟糕。
对于刘强的遭遇,李德福的妻子虽然很同情,但家里的困境也让她不得不继续走在维权路上,她总是说:“即便是少赔一点,也能给我们减轻些负担。”
李德福与妻子育有两个女儿,早些年已经出嫁。自李德福重伤之后,家里入不敷出,日子过得比较艰难。
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叙述之后,调解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于这起事故都有着一次性了结的愿望。“可见,这个案子是有调解基础的,而且两人都有调解的意愿。”双方当事人的态度让方尚龙对接下来的调解有了底。
调解员寻众人找对策 彻底解开十三年的结
调解一开始,方尚龙准备先谈谈双方的真实想法,以便制订接下来的调解方案。
“刘强家里的情况,你们也清楚,家里经济情况确实困难。如果你们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也很难拿到钱,是否愿意退让一步?”得到李德福妻子肯定的答复后,调解员重点做起了刘强的工作。
在调解员看来,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刘强负主要责任,理应付出更多。更何况,李德福的受伤,让他们一家的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但李家并没有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态度,对法院执行也没有表现出强烈的诉求,反而考虑到刘强的实际困难,愿意做出一定的让步,实在难能可贵。
“既然对方有让步的意愿,你一定要把握住这次机会,彻底解决这场纠纷。”调解员向刘强分析道,“一旦错失这次调解机会,法院将把你列入失信名单,今后不仅贷款受到影响,就连住酒店、坐高铁都会受到影响,甚至可能还会影响到你今后找工作,得不偿失。”
听了调解员的分析,刘强也松了口,表示愿意努力筹钱。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刘强想将赔偿款一步执行到位实在困难,而李德福一家又急等着这笔钱用。
“有没有其他途径可以筹到这笔赔偿款?”在与刘强多次沟通后,调解员尝试让刘强身边的亲朋好友来帮下忙,希望他们能在经济上给予刘强一定的支持帮助,彻底解除两个家庭的危机。
在调解员一次次沟通走访后,刘强的亲属和朋友愿意帮助刘强渡过难关。同时,法院方面也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免除了执行费。最终,在各方人士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李德福作出一定的让步,并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案件,而刘强也当场一次性支付这笔赔偿款。
至此,一起长达十几年的索赔之路彻底划上了句号,两个家庭也有了新的生活。几天后,一面写着“尽心调解、为民解难”的锦旗送进了调解室。
调解员有话说
调解应有效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调解基础较好。之所以僵持了13年之久,是因为与一般的交通事故纠纷不同,这场纠纷的焦点不在于责任认定,也不在于赔偿款金额的确定,而在于赔偿款的落实。
13年间,无论是交警调解还是法院判决,这笔赔偿款的落实始终没有找到圆满的解决办法。在受理本案后,调解员没有简单地确定赔偿责任,而是千方百计为当事人双方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便真正解除两个家庭的危机。
十多年纠纷一朝了结得益于人民调解的优势。人民调解区别于司法诉讼“审执分离”的模式,而是以当事人意愿为基础,更重视人民调解员主观能动性的调动,调执结合,全程跟进,从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当然,人民调解以法律为准绳的大原则不能跑,从实际情况出发得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是核心,这也是本次纠纷化解的关键所在。
(本文所涉当事人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