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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达成的编号为《信浙-B-2017-127》的债权转让协议,信达将其对借款人湖州广擎雅刻木艺有限公司、浙江常青木业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达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2 债权转让公告 2017-10-19 2 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