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802民初3581号

  浙江智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林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802民初3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1082民初5597号

  蒋盛杰、项焦琴: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与被告蒋盛杰、项焦琴、胡仁枪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082民初5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临海市人民法院

  (2017)浙0825民初3360号

  陈春江:本院受理原告彭梨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被告陈春江归还欠款2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流动资金月利率的四倍计付);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将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溪口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7)浙1004民2864号

  王佑信:原告金立标为与被告王佑信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004民初286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立标代偿款38000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止以本金138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10月11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以本金38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人民币1400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750元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在上诉期内未预交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逾期不交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7-10-19 2 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