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的债权申报公告
浙江可达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达公司)为扩大公司生产规模的需要,原股东已将其持有的可达公司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现新股东。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将承接股权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鉴于上述情况,为消除纠纷、维护债权人的相关合法权利,可达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敬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登报之日起7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二、有关债权债务申报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1、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等;
2、所需提交的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载明债权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债权人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具体内容的债权申报书;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等债权凭证。如债权人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当提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交上述文件,逾期申报的债权,本公司将不予主动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卢杭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工业区C块
浙江可达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