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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巡查,检察官观摩案件审判

  通讯员 林建平 林珊 

  本报讯 近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一民带领该院检律庭审巡查组工作人员一行,来到龙游县法院,观摩由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叶某某诈骗案,本次巡查还邀请了五位政协委员参与监督。这是自2017年年初,衢州市检察院与市律师协会共同出台《衢州市检律庭审巡查机制实施办法》以来,巡查组进行随机巡查的第12个案件。

  法院当庭对被告人叶某某作出了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的判决。随后,巡查组一行来到龙游县检察院召开评议会,除参与庭审的公诉人对自身庭审表现作出自我评价外,会议还就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案件辩点选择、如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8 庭审巡查,检察官观摩案件审判 2017-10-25 2 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