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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审查确认无财产 可退出强制执行

  通讯员 王嘉 

  本报讯 近日,临海法院出台了《关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强制执行程序的若干规定》,规定对于经甄别、审查后确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且被执行人完成执行保证承诺等程序后,法院实施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强制执行程序,即不再对被执行人采取曝光、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如发现有违反执行保证承诺的,则予以严厉打击。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审查确认无财产 可退出强制执行 2017-10-27 2 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