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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资产被查封 仍然拿来卖 判刑六个月

  通讯员 李洁 

  明知资产被法院查封,仍将资产变卖。日前,温岭法院审理了该市首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

  今年34岁的江某是温岭人,在城东街道时代广场附近开了一间会所。会所与他人有70多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宣判后,会所仍未还款。去年7月26日,温岭法院出具执行裁定,查封会所的所有资产。

  去年10月,会所入不敷出。江某说,他想变卖会所资产来挽回些损失。于是,他不顾法院的查封,将会所的音响、电视机等设备处理了。去年10月24日,他擅自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将会所内可拆卸设备以20万元的价格变卖,并收取对方10万元预付款,后对方将部分设备运走。

  庭审时,江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非法处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最后,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8 资产被查封 仍然拿来卖 判刑六个月 2017-10-27 2 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