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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Q聊

说好的“赞助费”没了

女的说他不守信 男的说她不“纯洁”

  文艺泽(杭州江干公安分局通讯员 王泽彪 徐婷):一对男女进了酒店房间后,一前一后报了警,都说自己被对方骗了。

  八目鱼(本报记者 陈洋根):骗子遇到骗子?

  文艺泽:倒也不是。事情是这样的。男的40多岁,在杭州经商,女的还不到20岁。两个月前,两人通过社交软件认识,还一起出来吃饭,聊得也很愉快。女的提出自己经济困难,男的同意赞助她。

  八目鱼:真心交往的话,年龄不是问题。

  文艺泽:可是,他们的交往变成了交易。男方说,女方同意和他发生性关系的话,他可以先给2000元,发生关系后再给3000元,如果陪他“过夜”,再给剩下的5000元。

  八目鱼:“赞助”变了味啊,女孩能答应?

  文艺泽:女的答应了。于是,前些天上午,男方开车接女方吃过中饭后一起去开房。

  八目鱼:这不是卖淫嫖娼么,他们为什么报警呢?

  文艺泽:因为没拿到之前约定的“赞助费”,女方就报了警,说对方没兑现承诺。男方见女的报警,自己也紧接着报了警,称被骗了,说女方没她所描述的那么“纯洁”。

  八目鱼:自投罗网。

  文艺泽:因涉嫌卖淫嫖娼,男方被拘留3天,3000元被警方收缴;女方被罚款300元,由男方支付的2000元被收缴。


浙江法制报 Q聊 00005 说好的“赞助费”没了 2017-10-30 2 2017年10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