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装监控供家长查看 老师出售高分学生笔记
这些做法有没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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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锡基
学校直播班级监控
是否侵犯学生隐私?
张先生:前几天,我儿子的学校安装了班级监控,家长下载一个软件,登录上去,就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孩子所在班级每时每刻的画面。请问,这种直播监控的行为是否需要取得孩子和监护人的许可?学校这样做,是否侵犯学生隐私?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乃财:
未经当事人同意可能侵犯他人隐私
教室是学校组织教学的公共场所,但不同于一般的公共场合,它有特定的场合、特定的环境和比较稳定的人群,学校在教室安装电子监控器是作为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个人认为不构成侵犯学生隐私。
但是,如果任何第三人通过下载软件,登录教室监控摄像头,就可以随时随地查看班级每时每刻的画面,或者学校擅自对外发布监控视频或录像,那么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就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
个人建议学校在校内安装摄像头最好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学校安装摄像头之前应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告诉学生摄像头的具体位置、开启时间、谁有权查看监控、监控资料的用途等具体事项;二是摄像头安装场所及使用要有适当限制,摄像头应该安装在公共场所,学生宿舍、卫生间、更衣室等场所坚决禁止安装摄像头;三是监控资料要合理保管和使用,学校的监控资料要做到禁止对外泄露,严禁用于商业或其他推广活动。
出售高分学生笔记
教师是否涉嫌侵权?
周女士:我女儿在某名校就读,在今年高考中考出了不错的成绩。她的任课教师将她的课堂笔记要走并复印出售,事先并没有跟我女儿说明。请问这是否侵犯了我孩子的权益?
陈乃财:
未经授权复印出售侵犯了他人著作权
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课堂笔记属于“文字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课堂笔记的著作权人,依据情况不同而有差异。例如,学生照搬教师讲义,则著作权人属于教师;学生在教师讲义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归纳,则学生及教师共同享有著作权;而当学生自行梳理课业内容,制作完成的笔记,其著作权人属于学生本人。
但是无论哪种情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印他人笔记,并以营利为目的出售,都侵犯了著作权。
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卖禁止进入校园
学校有权这么做吗?
小黄:我在外地上大学,最近天气越来越冷了,上完课,我们有时候想直接回寝室点外卖吃。可是我们学校称为了校园安全和学生健康,禁止外卖送入校园,如果发现外卖员进入校园,将扣留外卖员交通工具并处罚。请问这合理吗?学校有权这样做吗?
陈乃财:
内部规定不能对校外人员产生效力
校方出台校内内部规定禁止外卖进入校园,校方作为学校教育、生活等方面的管理者,出台这样的内部规定,从法律的视角来看,属于学校的自治范围,也符合法律规定。虽然此举可能会让部分学生觉得不适应、不方便,但是学校都有正规的学校食堂,并未侵害到学生的就餐权利。校外外卖本身属于商业行为,而且从学校正常管理秩序、食品安全、饮食卫生等角度出发,禁止外卖进入都更有利于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但是,学校在出台内部规定时,对于扣留外卖员的交通工具并处罚的规定就涉嫌违法了。内部规定属于校内自治范围的规定,不具有行政法律、法规等效力,并不能对校外人员产生效力。而且,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本身不具有对教育教学行为除外的行政处罚权力,况且还是对外的行政执法权。所以,建议学校在禁止外卖进入校园方面应当做到合法、合理,以宣传、教育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