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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深一度

互联网法院当好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孵化器”

  (上接1版)

  以互联网的方式提供服务

  进法院立案也靠“刷脸”?这是真的!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安检区域,只需把你的身份证置于放置区,此时机器上的摄像头就会采集你的面部数据,同时与身份证所录入在法院内部的信息相匹配,然后自动识别分析参加庭审的法官、律师、当事人。

  “如果有‘不良信息记录’,比如在法院有不良庭审行为的诉讼参与人,机器会发出预警信息。”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孙哲敏介绍说。

  “刷脸”后进入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那里导诉台、自助电子设备、立案服务窗口等实体功能一应俱全。

  “当天有开庭信息记录里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打开法庭大门。”孙哲敏告诉记者,与此同时,行动轨迹也将被记录下来,“若当事人应当去1号法庭开庭,却不慎走进2号法庭,后台即会显示预警信息,通知工作人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创新永无止境。杭州互联网法院带来的,便是“全程在线”的最大变革。

  作为互联网纠纷多元化解的“主导者”,杭州互联网法院整合仲裁、调解、行政机关等其他组织的法律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形成了一套涉网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

  互联网审判团队负责人黄忻介绍,她审理过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与原告在线沟通,明确诉请中退一赔三后的3956元是如何计算的。没想到,原告隔空喊话,“被告已经把货款退给我了,赔偿款是货款的3倍,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提出的。”原来,双方在庭前登录自己的账号系统后,自行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这样的故事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不断上演。杜前表示,新成立的互联网法院“全程在线”,老百姓从起诉到法院立案、送达、开庭都是全程在线,最关键的庭审也是在网上。“相当于把现在物理的法庭搬到了网络空间,这是最大的变革。”

  如何扮好“试验田”角色?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杭州互联网法院也将通过对涉网案件的审理和研究,以司法裁判的方式划定互联网活动的底线、边界,从而实现对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并推动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完善。

  在新时代的新征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作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始更多的探索和实践。昨天,杭州互联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并召开首次咨询会,为杭州互联网法院今后的发展和探索方向进行了一次大咖级的头脑风暴。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吴汉东认为,在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日益深化、创新型国家建设持续推进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法院要加强与网络行政执法的配合,推进网络环境治理的法治化,“要注重与普通诉讼模式的融合,保证普通诉讼模式对在线诉讼流程的有效借鉴,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科学技术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则从互联网法院的定位给出建议,作为跨行政区域管辖的法院,不能把远程审判作为其唯一审判功能,更要解决管辖权冲突问题,为互联网司法审判贡献中国方案。

  以淘宝平台为例,按照淘宝在用户注册时要求签订的《淘宝服务协议》约定:一旦产生纠纷,您与淘宝平台的经营者均同意以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异地淘宝用户若与淘宝网店发生纠纷,如想维权必须到对方所在地法院发起诉讼,“劳民伤财”。

  “这让原本作为‘选配程序’的管辖权异议,升级为几乎所有涉及互联网的案件,都要经历的标准程序。”于志刚说。

  为节约诉讼参与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约定管辖”正在逐渐成为“标配”的选择模式。因此,建设专门承审“约定管辖”型涉网案件的专业法院,势在必行。于志刚指出,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在线、远程等互联网审判方式,能够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快审理”的司法需求。

  近两小时的咨询会上,各位专家各抒己见,强化了互联网法院改革的动力,坚定了通过智能赋能法官的信心。

  杜前说,唯有聚智聚力、科学决策,才能以改革精神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期待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提炼互联网治理领域新规则、打造互联网司法审判新标杆、描绘互联网法院新发展三方面共同探索。


浙江法制报 深一度 00007 互联网法院当好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孵化器” 2017-10-31 2 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