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催告书送达公告
杨道久:我局对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屏峰老村86号开展诊疗活动的处罚决定已于2017年2月28日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杭西卫医罚[2016]4018号)。至今你尚未履行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的催告书送达你,我局现依法公告送达。
现要求你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和加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合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所属杭州市各网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你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