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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仲 裁 公 告

  杭州驰亿建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2017)杭仲字第622号申请人杭州赛科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驰亿建材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2点3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电话0571-88382507)。

  杭州仲裁委员会 

  施剑波:

  本委受理你诉杭州越浩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江劳人仲案字[2017]第0588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9时在本委第二仲裁庭(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联系电话:0571-56135528)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撤诉处理。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仲 裁 公 告 2017-11-02 2 2017年11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