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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行政诉调化解纠纷

  通讯员 邵慧彬 

  本报讯 日前,在三门法院的推动下,该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诉调衔接机制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法院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对涉及县内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诉至县法院的,在当事人主动申请或同意的情况下,均可进行登记并由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组织涉诉行政机关和当事人进行调解,建立以法院为主导、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平台、以涉诉行政机关为调解主要参与者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通过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成行政争议的化解。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行政诉调化解纠纷 2017-11-06 2 2017年11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