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公司财务挪用近8000万元用于赌博等活动
公路局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等罪被诉
通讯员 王嘉
本报讯 近日,在临海市法院第一审判庭,曾是临海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的杜丙金站在了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他是被临海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贪污罪提起公诉的。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2月至2017年1月,临海市公路管理局(段)下属单位出资成立的东部公路养护公司、西部公路养护公司的3名财务人员,发现公司财务监管存在漏洞,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7950万余元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而2005年至2017年这段时间,被告人杜丙金任该局局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并分管财务,对下属的几家公司负有直接监管职责。因为杜丙金的玩忽职守导致3家财务公司存在严重漏洞与隐患,最终造成国家损失共计4453万余元。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杜丙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采购设备、公款存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酒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49.46万元、美金1000元。
据指控,杜丙金于2008年开始,多次向承包商某设计公司索要回扣,称用于节日送礼。该设计公司同意每年将部分设计费和全部现场勘察费作为回扣交给杜丙金。2008年至2012年,该设计公司负责人共交给杜丙金100万元左右的杭州大厦购物卡,杜丙金将部分购物卡作为节日礼物赠与他人,剩余的自己保管。在保管过程中,杜丙金侵吞购物卡25万元用于其个人购买金条、劳力士手表、钻戒等物品。2011年农历春节前,杜丙金以向上级领导拜年为由,让单位出纳用公款购买了7万元面值的油卡,其中拜年赠送了2万元,剩余的5万元被杜丙金私吞或赠与亲友。
杜丙金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贪污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提出玩忽职守犯罪中,下属的三家公司都有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公路局也有财务科长,因此下属公司发生的挪用公款不应系其一个人的责任。在最后陈述阶段,杜丙金表示认罪和悔过,并向法庭提交了手写的悔过书。临海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