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讲和团”一讲就和
缙云基层治理注重打“乡贤牌”办“群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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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尚俊广 本报记者 朱兰英
“成功了!”日前,65岁的赵丁法匆匆赶到“正道讲和团”办公室,他手头捏着一叠材料,上面记录着他刚刚调解掉的一起案子。
案子标的很小,不过3000多元,却让缙云县法院的法官很为难,因为起诉书送到村里时被告家大门紧闭,邻居说:“一家人都到外面打工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无奈,法院把案子委托给了缙云县“正道讲和团”进行调解。“正道讲和团”是一个民间调解组织,由缙云县七里乡32名热心志愿者组成。成员大部分是像赵丁法这样的老村干部,很服当地水土,因而调解成功率也特别高。
记者来到缙云县七里乡时,“正道讲和团”刚搬新家。负责人卢水明说,“正道讲和团”源于全省首家乡级民间社团组织——七里乡文明促进会。文明促进会成立后,大家觉得首先应该设立一个“讲和团”,把农村“知名人士”的热情激发起来,专门负责化解矛盾纠纷。经过一年多的运营,“正道讲和团”的名气已经打响,不仅七里乡的村民常来求助,外乡的村民也慕名而来。为了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工作,缙云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不仅给予专业上的指导,也给了资金支持,为他们觅得一个新家,添置了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
从“正道讲和团”成立之日起,热心的赵丁法就慕名加入。他熟悉乡里的每一寸土地,也与各个村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像法院移交的那起标的3000多元的案件,事实很清楚,证据也充分,“法官最头疼的是找人,但对我们来说,这不是一件难事。”赵丁法说,接到案件后,他们立即成立了一个调解小分队,一名调解成员刚好与被告有亲戚关系,几通电话打下来,人就找到了。10月23日,案件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这距离收到法院委托函的时间不过4天。“这就是民间调解组织的优势,人熟、地熟,也善于运用乡情、友情、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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