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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方正浩债务催收暨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8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方正浩达成的债务转让安排,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务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权益,依法转让给方正浩。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相关的各借款、担保人以及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利权益以转让的事实,从公告之日起,应向方正浩履行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方正浩

  2017年11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方正浩债务催收暨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2017-11-08 2 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