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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市井事

养老钱被亲侄儿偷了 全用来“打赏”女主播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海伦 

  本报讯 苍南的老汤怎么也想不到,亲侄儿竟偷了自己的养老钱,而且他还把这些钱都“打赏”给了直播平台的美女主播。近日,苍南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小明提起公诉。

  小明今年20岁,平日里和二伯老汤走得近。老汤眼睛不好,经常让小明帮他去银行取钱。后来小明为了方便,帮老汤把银行卡绑定到了微信上,并设置了支付账号和密码,密码只有老汤和小明知道。9月份的一天,老汤一时找不到小明帮忙,就让朋友带他去银行取钱,结果一查发现自己账户里的钱少了近3万元,他马上到龙港镇公安分局报警。

  警方侦查发现,偷钱的正是侄儿小明。经查,7月29日至8月5日期间,小明先后15次登录老汤的微信,并从绑定的银行卡内转走27500元。随后,龙港边防民警在一网吧将小明抓获归案。

  小明交代,他迷上了一个网络直播平台的美女主播,为了获得女主播的青睐,他只能通过“打赏”不断升级用户等级。但小明没有收入,于是他就从二伯的银行卡里不断偷钱。

  老汤关心,小明偷去“打赏”女主播的钱,还能向平台要回来吗?

  对此,经办检察官表示,从法律上来说,老汤很难追回这笔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已经被善意取得的赃物一般不予追缴,原权利人可以向无处分权人对涉案财物主张权利;如果平台或主播愿意退还,双方可协商处理。也就是说,老汤可以要求小明退还赃款而无法让平台退还这笔钱。当然,如果平台或主播愿意退还,双方可协商处理。

  目前,本案还在审理阶段。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养老钱被亲侄儿偷了 全用来“打赏”女主播 2017-11-14 2 2017年11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