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中受害,却怕麻烦不愿打官司?
一纸申请,维权驶上快车道
通讯员 施昌晔
本报讯 日前,平阳县昆阳镇居民洪某因停车问题与邻居陈某发生纠纷,陈某一怒之下将洪某打伤。该县公安局受理后,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事后,民警告诉洪某,他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向陈某主张3000元左右的医药费,但他摇摇头表示,为了3000元打官司太麻烦。办案民警建议洪某申请启动“行罚涉民案件诉讼直受快裁机制”,洪某申请后,平阳法院迅速立案,最终保障了他的应有权益。
洪某的权益保障,得益于平阳县法院、县公安局于今年6月联合推出的“行罚涉民案件诉讼直受快裁机制”。
平阳县法院、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不少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治安案件中,尽管违法者受到了行政处罚,但受害一方通常比较难挽回损失。以2016年为例,平阳县公安局共办结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治安案件117起,均履行了民事损害诉讼告知程序,但是平阳法院全年未接到一起上述案件的民事诉讼。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受害人表示,在损失不大的情况下,耗时耗力启动挽损诉讼程序“不划算”。
针对这一现象,平阳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推出了“行罚涉民案件诉讼直受快裁机制”。对于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等治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若受害当事人提出申请,可代其收集民事诉讼所需的材料、证据,经审查后提交法院,法院接到材料后即可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快审快结,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一机制大大缩减了治安案件受害人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的中间环节。”平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省首创的机制,下一步他们将对此进行深入评估,力求在实施中做到更加合理、快捷,让老百姓获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