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服务生态建设
通讯员 桐检
本报讯 为进一步服务桐庐生态环境建设,桐庐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检察+行政”生态检察模式,联合县政府出台《桐庐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在各个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络员制度;实地走访国土、环保、农林等行政机关,查阅执法案卷,监督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处罚不规范、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同时,该院改进工作方法,探索建立“补植复绿”从宽处理机制和“补植复绿”专项资金制,今年以来,已依法督促犯罪嫌疑人复耕复绿80余亩。
该院还强化生态治理,深入开展破坏资源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鼓励群众提供举报线索;结合县检察院联村走企访户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宣传生态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收到了基层群众的点赞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