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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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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榜

陆勤华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7年时间,陆勤华从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长为行家里手,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纠纷都有自己独特的调解方法,如处理疑难复杂纠纷“五步法”、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三定法”等。从事人民调解工作7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纠纷4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涉及纠纷标的达3000余万元,当事人履行率达到100%,荣获全省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海盐县优秀人民调解员、海盐县政法系统十佳调解能手等称号,荣立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三次。
于云金 嘉善县天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于云金始终坚持“依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目而来,携手并肩而去。在他的带领下,天凝镇成立了嘉兴市首批民间和谐员队伍,组建了全市首批民情工作室。自1986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调处各类纠纷200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00余件,成功率高达99%以上,先后荣获嘉兴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十佳模范司法所长、嘉善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张林泉 德清县钟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20多年来,张林泉这位“老司法”始终保持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用真心体察民情、用耐心化解矛盾,深受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认可。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成功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3100多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被司法部授予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称号,荣获省级人民调解能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称号。
臧纪学 长兴县水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臧纪学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件,其中非正常死亡纠纷86起,群体性纠纷21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他经常受上级指派调解跨区域疑难重大纠纷,解决关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棘手问题,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湖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湖州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任星尧 绍兴市越城区蕺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2011年从国家安全机关退休后,任星尧应司法局招聘成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越城区唯一一例全省重点督办的信访积案,有效化解因火锅店爆炸殃及36户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矛盾纠纷,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11年以来,他独立调解矛盾纠纷337起,协议履行率达到100%,荣获绍兴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全市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阮卫国 绍兴市上虞区长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2008年以来,阮卫国勤学法律知识,先后参与调解纠纷100余件,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均达到100%,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参与调解重大疑难纠纷20余起。在调解实践中,他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模式,率先在当地警务室旁设立了“民间调解室”,实现了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凭借优异的表现,阮卫国多次被评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司法所长。
张云 嵊州市城南新区(三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扎根司法行政一线23年,张云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基层农村的和谐平安、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岗位上,他善于用法律、法规教育人,以亲情、热情感化人,最终达到化解纠纷、稳定社会的目的。近3年来,张云共主持参与调解各类纠纷276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涉及金额980多万元,先后被评为嵊州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嵊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潘海燕 新昌县妇女婚姻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潘海燕就是这样一位“有心人”。2012年,她放弃退休后的闲暇生活,怀揣一颗赤诚红心投入到调解工作中。5年来,凭着一股不怕苦、不畏难、敢碰硬的韧劲,潘海燕经手的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无一历史遗留问题。在多年的调处实战中,她总结出“一谈、二访、三辨、四断、五协商”的调解技巧,让很多调解员受益匪浅。2013年,潘海燕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
曹兆源 金华市金东区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自2008年从事调解工作以来,曹兆源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善于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采取针对性的调解方法,是名副其实的“人民调解能手”。2009年,曹兆源担任金东区诉调衔接调解员,调解了3000多起纠纷,为法院减轻工作压力,为当事人减轻诉讼成本,曾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人民调解能手称号,被金华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调解员。
李祥山 永康市龙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这是李祥山最喜欢的一句话。在调解实践中,李祥山勤于思考,创新意识强,曾牵头并组织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一起探索实践“大调解”联合办公制度。多年来,经李祥山调解的矛盾纠纷没有一起激化或转化为刑事案件,他先后被评为永康市优秀司法所长、金华市综治委金牌调解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候选人等。2015年,以他个人名义命名的“老李调解工作室”成立。


浙江法制报 司法行政 00012 光荣榜 2017-11-16 2 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